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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民律师呼吁:港澳创业人士的权益保障亟需解决

时间:2018-10-31 16:32:15 来源:中国新闻在线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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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世界瞩目的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这意味着,作为新时代国家战略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全面展开。

对于中国第一个大湾区的建设,社会各界专业人士普遍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未来的建设更应虚实结合,聚焦民心、民生工程。只有令大湾区多数普通民众能够获益,可以感受到大湾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才是成功的伟大举措。

但是,有专家指出,就目前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着不少挑战,比如:较难“合众统一”,协调工作不易;若融合度不高,未必能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持续参与;即使吸引了海内外优秀人才进来,相关的创业环境、保障机制等,是否跟得上?

对此,澳门凯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爱民律师也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如何令普通民众受益,尤其是如何为港澳及海外优秀人才在珠江三角洲创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权益保障机制等,是有关部门亟需解决的新问题。因为,大湾区建设将为粤港澳青年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港澳青年进入广东创业,比如2018年10月12-14日,澳门政府就隆重举办了“奋斗青春、放飞梦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论坛”,鼓励澳门青年到广东创业、投身大湾区建设。

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大潮流下,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王爱民律师,作为一名已在珠海创业多年的澳门籍青年、知名企业家,坦诚地对记者说,她希望能以自己的经历、经验以及专业知识等,为港澳青年提供一些帮助,同时向有关政府进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若能推动港澳人士在粤创业环境及相关机制的完善,也算是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一点贡献。

王爱民律师系中山大学法学学士、澳门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担任澳门商标协会会长、巴西-中国澳门实业协会理事、中葡企业家联合会中方理事会理事、澳门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侨及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珠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等社会职务。她是首位在内地执业的澳门居民、首位开拓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她还游历了全球数十个国家,成功策划过“一带一路”及葡语系国家涉外法律服务论坛、澳门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会等大型活动,其事迹已经被《澳门日报》《南方日报》《中国日报》《环球时报》等近百家媒体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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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爱民律师在珠海的创业之路其实充满了艰辛曲折。2004年,她进入珠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次年,广东省司法厅给她颁发了律师执业证,她成为首位在内地执业的澳门居民,并被誉为中国律师行业里的“CEPA第一人”。

此后多年,由于CEPA的实施,大量澳门商人和企业涌入内地,却因两地的相关体制还不完善,出现了很多经济纠纷,王爱民律师的工作便是处理这些纠纷,这也让她见证了太多很难“合众统一”、协调工作十分不易的体制问题。

2013年,王爱民律师好不容易在珠海正式创建了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却依然会遇到各种各样因体制问题带给自己的烦恼。她甚至表示,自己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甚至也有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有冤无处申的尴尬遭遇。

记者了解到,2015年,王爱民律师在装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钰海环球金融中心的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新办公室时,与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签订了进行消防工程施工的委托合同。

爱得威公司的消防设计以及消防竣工验收,分别在2015年11月30日和2015年12月28日,获得了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的审核通过。2016年4月,珠海市锦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针对其正澳律所办公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也进行了联调测试验收,并开具了装修竣工验收意见书。上述多方验收或测试,最后均称符合消防安装要求,已不存在任何问题。

然而,2016年7月,锦豪物业公司在对正澳律所所在大楼进行年度例行消防设施检测测试时,发现正澳律所办公场所内的消防喷头突然无故喷水,导致正澳律所办公场所遭受严重水浸。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事故原因为一灭火喷头由于缺失,出水口只是简单用木塞塞住,在检测时由于木塞无法承受自动喷水系统的高压,因而发生严重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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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由于爱得威公司和锦豪物业公司积极回应,主动协助正澳律所善后,造成的损失也已由爱得威公司主动承担,故王爱民律师并未就消防灭火用自动洒水喷头存在安全隐患追究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未尽验收职责的责任。

但2017年12月18日以及2017年12月26日,王爱民律师分别收到锦豪物业公司的整改通知书,声称在对大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正澳律所办公场所的消防设备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整改,具体问题为:两个感烟探测器通讯故障,另有三个感烟探测器自始未有编程,未编程的严重后果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无法第一时间向写字楼中央控制室反馈信号和显示相应楼层房间信息。

于是,王爱民律师只好与爱得威公司联系要求整改,但爱得威公司以消防工程设计及竣工均已获得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审核通过为由,拒绝整改。为确保消防安全,王爱民律师遂先行与锦豪物业公司洽商整改事项,并按要求先完成整改。

此事发生后,王爱民律师认为,现有事实证实:爱得威公司在消防工程施工时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施工的行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锦豪物业公司在日常物业管理以及履行消防验收职责工作时失职,让不合要求的消防工程通过验收,没有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并告知其办公场所存在安全问题,致使其办公场所自竣工接收使用时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在后续的例行检测中不断出现问题,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在工程验收审核时也未尽到职责,让不合格的消防工程通过审核及验收,致使其办公场所消防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在后续的例行检测中不断出现问题,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她对上述三方均提起了诉讼。

但是,王爱民律师在起诉过程中,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仍坚称,其于2015年12月22日到正澳律所消防工程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该工程的相关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于2015年12月28日作出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将验收结果通过广东消防网向社会公开。这一切表明,消防局的消防验收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同时,消防局认为,其作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而正澳律所所述的漏水事故发生时间与验收时间间隔太长,无法证实此情况在消防验收时已存在,且正澳律师2018年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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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书,认为“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法定理由,依法应予驳回”。王爱民律师不服,随后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该事故的责任究竟在谁?似乎一时甚至永久都无法界定。

王爱民律师称,当初他们自己找了一家普通消防公司,却因为无法保证审批时间而不得不弃用。而经人介绍,爱得威公司却可以先施工后立项审批,验收时,他们感觉工作人员其实连真正测试一下都没有,后来他们的办公室被淹,就是因为有一个消防喷洒头连装都没装,只是用一个软木塞塞住,结果导致漏水事故,这足以证明有关人员验收时根本就没有测试,但就是这样的消防工程却被审核通过。更让王爱民律师不解的是,他们后来发现有人竟然在验收文件上伪造了其律所某律师的签名,因为该律师根本就没有参与过消防工程的验收。

对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认为“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说法,王爱民律师也持不同意见。她认为,如果不是发生事故,普通人是无法知道验收行为是不是合格,故对该行为的诉讼时效应该从其知道合法权益被侵害,即应从收到整改通知书时起算,但该法院连陈述意见的机会都没有给她,这对于她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又如何能做到“司法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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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民律师说:“像这样的创业环境问题、权益保障问题,十几年来我已多次遇到,我身边的港澳人士也均遇到不少。我们还是一家律所,为自己的权益打起官司来都尚且如此艰难,换作是普通老百姓,岂不是更加不了了之?”因此,她真诚地呼吁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并深化改革,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和市场秩序的健全,只有这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才会落到实处、惠及于民。(记者/唐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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