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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人寿推出“惠康”重大疾病保险

时间:2015-01-12 17:16: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随着环境改变、饮食结构变化及人们工作压力的增大,重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并呈年轻化趋势。一旦不幸罹患重疾,除了治疗过程中所耗的大量资金以外,后续治疗费用及收入减少等隐性损失更是让许多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因此拥有保障全面且设计人性化的重大疾病保险尤为重要。

  在经过多方调研、聆听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信诚人寿现近日推出一款全方位重大疾病保险——“惠康”,这一费率市场化后研发的新产品将帮助客户以更实惠的保费获得更高保障。据悉,“惠康”不仅提供12种轻症的及时援助保险金,而且还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范围,承保的重疾增加到48种。

  重疾保障:承保重疾增加至48种

  根据《2013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目前,恶性肿瘤已经成为一种常见恶性疾病,连续多年在城市居民主要疾病死亡率中排名第一。根据统计,人一生当中患恶性肿瘤的几率是22%。除了恶性肿瘤之外,其他重疾也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和目前市面上的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相比,信诚人寿“惠康”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更为全面。不但包括了保监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有规范定义的25种重疾,还在信诚人寿此前同类产品承保35种重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增加了“严重冠心病”、“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克隆病”等13种疾病。

  据了解,“惠康”为客户提供的48种重大疾病保障,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心肌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涵盖了常见发病率较高的重疾,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障。

  及时援助:关爱12种轻症疾病患者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癌症的平均基本治疗费用为10万至30万元。由于癌症治疗周期长、花费高,很多患者并非不能治愈,而是在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下被迫放弃治疗。根据研究,40%的恶性肿瘤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使之避免发生,40%的恶性肿瘤可以通过早发现、早治疗得以临床治愈,20%的恶性肿瘤可以通过规范化的治疗得以长期生存。

  对于患者来说,发现疾病越早,治疗越早,治愈的机率就越大。早在2007年,信诚人寿推出的产品曾首创业内“及时援助保险金”,人性化填补了轻症重疾保障的空缺,对多达12种重疾(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对应的轻症阶段提供及时援助保险金,并且包括了“Ⅰ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等同业较少承保的疾病种类。此次,“惠康”不但延续了及时援助保险金的人性设计,还将原来的提前给付升级成额外给付。

  此外,“惠康”还提供癌症特别关爱金,罹患恶性肿瘤的患者除了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

  临终关怀:重疾末期患者获赔生命特别关爱金

  信诚人寿还在“惠康”中特别设计了人性化的“生命特别关爱金”。若被保险人罹患48种重疾给付以外的严重疾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获得50%保额的生命特别关爱金。在给付后,将缓缴余下各期应缴保费。缓缴的保险费,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癌症特别关爱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项保险金时在保险金中扣除。

  此外,若被保险人不幸发生身故或全残,信诚将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家人在悲痛之余送去温暖与关爱。

  投保示例:

  以30岁男性为例:信先生30岁,刚刚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新婚燕尔的同时,也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更加重大。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为了防范风险,信先生决定为自己投保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元。年缴保费14125元,缴费20年,保障期终身。信先生获得的保障如下:

  及时援助保险金:若等待期满后,信先生确诊患病且符合及时援助保险金给付标准,信诚将给付及时援助保险金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等待期满后,信先生不幸罹患重大疾病,信诚将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给付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癌症特别关爱金:若等待期满后,信先生不幸确诊罹患癌症,信诚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外,还将给付癌症特别关爱金10万元,共计60万元。给付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生命特别关爱金:若等待期满后,信先生不幸患病,且符合生命特别关爱金给付标准,信诚将给付25万元生命特别关爱金,让信先生有尊严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给付后,将缓缴余下各期应缴保险费,本主险合同保险金额将按当次理赔金额等额降低。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若信先生在以上情形之外,不幸发生身故或全残,信诚将一次性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0万元。给付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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