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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集中回复25条网友留言

时间:2013-04-24 10:21:50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杨高宇)昨日,湖北省各地办理留言单位发来网友给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的留言回复,共计25条,其中涉及物业管理、拆迁补偿、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其中,有黄石网友反映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采石场噪音污染严重,同时还引起路面扬尘。阳新县委就此回复,称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现有的两家采石场均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防尘罩、带水作业的管道,以减少生产性粉尘的排放,且配置了一台洒水车,解决沿路扬尘污染问题,通过控制用药量,尽量减轻炮震问题。回复介绍,因为采石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完全消除灰尘和噪音影响,对此,县环保局将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督促其环保设施正常使用,一旦发现擅自停用,将依法予以处罚。

更多留言及回复见下:

【网民留言】

我所在的地方是,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这里的采石厂在这里生产了3.5年了,每天的灰尘的炮声很严重,希望有关领导来调查下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阳新县委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阳新县富池镇上巢村现有的两家采石场均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了防尘罩、带水作业的管道,以减少生产性粉尘的排放,且配置了一台洒水车,解决沿路扬尘污染问题,通过控制用药量,尽量减轻炮震问题。因为采石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完全消除灰尘和噪音影响。对此,县环保局将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增加现场监察频次,督促其环保设施正常使用,一旦发现擅自停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县环保局也与上巢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建议村委会在协调企群关系,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等方面多做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孝感市大悟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乐某和潘某对老百姓的事不作为。我爱人今年60多岁,于2012年5.1日被大悟城关北杨湾杨小柯撞伤,出事当时就报警了,后到病人出院杨小柯没有出一分钱的医药费,为此我们花费10000多元,在医院住了12天,最后没有办法只好回家治病。我们多次找到大悟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乐某和潘某,他们都以各种借口不处理。李省长,难道我们老百姓没权、没钱就只能这样算了吗?那要是只样我们今后怎么生活呀?......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中共大悟县委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2年5月1日20时40分许,110接警后,县交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受理了该起交通事故案件。一是查清了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向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是向当事人下达了事故医疗预付费通知,并多次上门督促缴纳,但当事人以受伤住院需要费用及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支付了壹仟伍佰元的药费后,再也不愿承担对方的任何费用。三是对当事人进行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县交警大队无裁决权和强制执行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县交警大队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李书记您好!我是荆州市监利县柘木乡天育村一组村民。想跟您反映下我们村的道路建设问题。现在我们乡村道路还是很窄的小土路,一到雨天泥泞不堪,家里老人都背着小孩上学,现在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家里老人就是生个病120车都无法到达。并且农忙时分如果碰上下雨种子化肥运不进来,收割的粮食也运不出去全烂在地里了,非常可惜,也非常痛心。该问题村民多次找村部协调解决未果。望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给以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责成中共监利县委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监利县拓木乡天育村一组地段较偏僻,人流量大,距村级公路3公里。2008年该组铺设的石子路,现已全部压坏,道路凹凸不平,车辆难走,学生上学、农业生产运输都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责成拓木乡安排专班进行核实处理,已与天育村一组村民形成处理意见:1、由乡政府负责到县公路局争取3公里修路指标及资金30万元,其余部分由一组农户筹集;2、如农户筹资难以到位,则待明年如果国家有整治项目落户拓木乡,首先从天育村开始,一并把一组通村公路的3公里路纳入水泥路面的计划。 您的来信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监督我们的工作,感谢您的来信!

【网民留言】

尊敬的中央及省各级领导: 湖北省荆州市原江陵玛钢厂(该企业已于2000年由荆州区政府破产拍卖)有一处职工筒子楼危房宿舍,地处荆州市荆州区荆州城东门外草市,该房建于1984年前,共60多户下岗职工家庭。该房屋现处于危房状态中,自2009年前该地所住群众就向政府反映地基下沉,墙体裂缝。但荆州市政府至今未给解决,住在这里的人员大多都很贫困,无能力也无法自已解决,出于无奈,只好将情况向中央及省的领导反映,希望能帮助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责成中共荆州市委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原江陵玛钢厂草市宿舍区2009年底鉴定为危房,荆州市政府将其纳入2011年荆州市棚户改造计划,但由于投资主体未能确定,所以项目暂未启动。2012年10月16日召开了荆州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形成以下意见:按政策启动该房产房屋征收工作,如危房户居民符合政策且愿意选择公租房安置的优先在新风片区公租房进行集中安置;如愿意在棚户区改造完成后搬回的,可按原面积还建安置。在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还建房未建成前,先对住户进行过渡性安置,政府将发放过渡期间临时补助。目前,荆州区正将具体方案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对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早日启动,优先解决危房户问题。上述意见,正在落实中。 您的来信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监督我们的工作,感谢您的来信!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 本人家住十堰市郧县柳陂镇大桥村,我是非农户口,妻子和孩子是农业户口(在我们这里称为半边户)。房屋在丹江口水库172蓄水线以上近百米的地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外迁移民户。2010年柳陂镇在没有给我办理任何安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我的住房,并将我的妻子和孩子外迁至武汉市汉南区,把我们一家变成两家,致使我在当地生活却没有住房。为此,我多次找到柳陂镇要求解决住房问题,但镇政府回复说我既不属于外迁移民也不属于内安移民。既然我什么都不是,但政府为什么强制拆除我的房产。现在我强烈要求镇政府在原址恢复我的住房及各种生活设施。 请李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看看我这无家可归人的诉求!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中共郧县县委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郧县移民外迁工作已经于2011年11月底全部结束,并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柳陂镇在2010年移民外迁、内安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南水北调移民政策规定执行,对被确定为外迁及内安对象移民的房屋先补偿后迁出。在整个外迁及内安移民工作中不存在没有补偿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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