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观点 > 正文

河北老牌建筑企业2.34亿工程款纠纷争议

时间:2025-10-14 15:32: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拥有50年历史、荣誉等身份的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以下简称“保定城建集团”),在一场涉及拉萨市达孜区盛世未来城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遭遇重大挫折。该集团指控西藏开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公司”)恶意侵占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伪造公章,并认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藏高院”)在终审判决中存在多项程序违规与事实认定不清问题,导致其不仅未能追回应得的2.34亿元工程款(最终以鉴定为准),更蒙受巨额损失,企业濒临破产边缘。这起横跨河北与西藏、标的额巨大的纠纷,其核心争议与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引发广泛关注。

河北老牌建筑企业遭遇司法不公

2021年6月,保定城建集团与开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拉萨盛世未来城项目。项目于2023年底完成验收,总建筑面积近24万平方米,合同总价4.7亿元。然而,进入结算阶段,开源公司未按约付清款项。保定城建集团指控开源公司与集团原达孜分公司负责人杨增福恶意串通,阻碍其收款,并主张扣除质保金后应得工程款2.34亿元。该诉求在一审、二审中均被法院驳回。

尤为严重的是,开源公司被指恶意侵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750万元,导致大量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引发严重社会问题。保定城建集团认为,这不仅关乎企业权益,更直接损害了底层劳动者的生计。

法院判决疑有三大“致命伤”

记者调查发现,该判决中有三大核心争议。

其一,合同有效性被“一刀切”,集团认为与西藏开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但法院忽视了其对项目的实质性投入(如派遣正式员工参与施工、租赁设备及支付相应费用等),而仅基于杨增福退休状态就简单地将合同定性为“借用资质”,忽视了总公司的实际参与。

其二,实际施工主体被“张冠李戴”,集团强调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财务人员均为集团正式员工,工资、社保、设备租赁费用全部由总公司支付,“杨增福仅是分公司负责人,并未对项目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投入,法院却认定其为实际施工人”,也有不合理之处。

其三,关键证据被“选择性失明”,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该集团提供的大量施工资料未被采信,而西藏开源公司与杨增福之间的“补充合同”却被作为核心依据,法院在证据采纳上存在偏向性。

此外,在程序方面,集团指出法院存在多项违法之处,包括拒绝工程造价鉴定申请导致欠款金额无法查清,对涉嫌伪造公章的刑事案件未中止审理违反“先刑后民”原则,无理由驳回1.2亿元财产保全申请致西藏开源公司可能转移资产。集团认为西藏开源公司绕开集团直接向达孜分公司支付2.9亿元已构成违约,法院却未追究责任;并举报杨增福与西藏开源公司人员、财务混同,存在虚假出资嫌疑;同时指出判决“自相矛盾”,一方面认定集团“非实际施工人”,另一方面又将其列为“出借资质方”承担责任,判决逻辑难以自洽。

然而,西藏高院在终审判决中则坚称挂靠关系成立,理由包括杨增福2019年已退休,与集团无劳动关系,其通过《承包合同》以“自负盈亏”方式承包达孜分公司,实质为借用资质;集团未能提供直接参与施工的证据,而杨增福一方有相关“施工痕迹”;集团曾另案起诉杨增福索要“2%承包费”,反证其知晓杨增福为实际施工方。

三大悬疑成待解之谜

围绕此案的激烈争议,记者调查发现三大关键悬疑尚未厘清,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核心焦点:一是印章真伪之争。集团发现拉萨城建档案馆存档的《声明》中集团公章系伪造,警方已立案,但法院认为“不影响施工主体认定”。该刑事案的最终结果是否会成为本案再审的关键因素,仍需观察。二是2%管理费的性质之辩。集团称这是内部承包的“行业惯例”,而法院将此解读为“挂靠收费”。法律界人士指出:“管理费比例不能单独作为挂靠证据,必须结合总公司对项目是否实施了实质性管理(如人员、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控制等)来综合判断。”三是西藏开源公司始终未正面回应“为何绕过总包方保定城建集团,直接向达孜分公司支付高达2.9亿元工程款”。其代理律师仅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使得这一关键行为的真实意图和合法性笼罩在疑云之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某教授对此案点评道:“在此类纠纷中,若总包企业能充分证明其对工程实质性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人员、设备和技术支持等),即使存在内部承包,也不宜轻易否定其发包方签订的总包合同效力。法院在审理时需格外警惕,避免出现‘以认定挂靠之名,行为发包方或实际施工人逃避债务之实’的风险,这关系到建筑市场秩序和合同稳定性。”

保定城建集团在情况反映中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监督,并呼吁媒体关注:“2.3亿元背后是数千农民工的血汗钱、数百家材料商的货款,企业的生存已岌岌可危,恳请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在当前国家大力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背景下,这起涉及巨额资金、跨越多省区、牵涉复杂法律关系的工程款纠纷,其最终走向不仅关乎一家老牌国企的命运与数千农民工的生计,更成为检验司法公信力与营商环境的重要试金石。

保定城建集团希望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相关部门重视此案,依法查明事实,纠正可能的错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的发展,也再次凸显了完善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适用、规范司法程序、提升裁判文书说理水平的重要性,以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在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中运营发展。

相关热词搜索: